经过15年的练习…

Posted by: luoshu   
十一月 5th,
2011

从14岁开始,我就下决心要成为一名出色的歌手,但是我的音高不够,音色也不好,并且每个人都说我不是做歌手的料。

17岁时,我开始参加发音课程,并且坚持每天晚上练习2个小时,我会找个隔音的房间待2个小时,练习长音,音阶以及琶音,并针对某首曲子的特定段落反复练习。

18岁时,我开始参加巡演,每周都会有2到4个演出,并且是作为主唱,这些演出通常都是户外进行,有时甚至连扩音设备也没有,所以我必须学习如何让我的嗓音更加突出,这样观众才有可能听到。

19岁时,我仍然坚持每天练习2个小时,但是我的音高还是不够,人们还是不断的提醒我,我不适合做歌手,我应该放弃,找个真正的歌手来唱我写的歌。

然后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听到了一个男歌手唱的一段印度声乐,他的音高是如此完美,于是在他演唱结束后,我迫不及待的冲过去向他请教他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

“请问你是怎样爬到那么高的音阶,并且表现的那么完美的?是天生就这样的吗?”,我问道。

“不!我一开始学习歌唱时,我离这个音阶差的那可不是一点半点——我觉得至少有10万八千里,没人会比我唱的更糟了!”,他回答道。

“那你是怎么做到的?”

他用一根手指戳了下我的胸口,并用眼睛打量着我,“练习,经过上千小时的练习,我做到了,如果你愿意,我可以教给你我是如何做到的”。

在接下来的一年里,我每个星期三晚上都会搭巴士去他的住处,因为他答应传授我一些他总结出的独门秘籍(这个我在以前的一篇文章中提到过)。

这一年我依然继续参加巡演,并一直作为主唱,在每个城市我都会找不同的老师来教我练习发音,并且坚持每天晚上花一小时练习音色,音阶以及我认为有问题的部分。

在25岁时,我录制了自己的第一张唱片,我将它交给一个曾帮助过我的导师,他很认真的听完了整张专辑,然后摇着头对我说,”Derek,你真的不适合做歌手,是时候放弃了,接受你只是个作曲家的事实吧,去找个真正的歌手来演绎你的曲目吧!”

但是我毅然终止了和他的谈话,我知道我还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

在那之后我又巡演了3年,一直保持练习并进步着,我从没放弃做一个歌手的梦想。

28岁时,我注意到我的嗓音开始变得好起来了,我录了几首歌,第一次,我真真正正的喜欢上了我自己的声音。

29岁时,我的目标终于实现了,经过15年的练习,以及大约1000场的现场演出,我终于成了一名出色的歌手,至少以我自己的标准是的(你也可以自己做评判,你可以在sivers.org/music找到我的歌,上面是新歌,老歌在下面)。

有些第一次听到我唱歌的人会告诉我:“唱歌这东西真的要靠天赋,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你可真幸运,天生就有这种天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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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记着这个故事是因为我花了许多时间在一件我并不擅长的事情上,这有时真的很让人沮丧。

我现在正在尝试成为一名出色的程序员,对于那些看起来天生就会写程序的人,我是个完完全全的新手。

或者这会再花上我15年,但是我已经决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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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翻译自:”After 15 years of practice…“,作者:Derek Sivers,翻译:yuanyiz

如转载

我现在正在尝试成为一名程序员,虽然是新手,可是我喜欢这个。

我现在正在尝试成为一名出色的程序员,对于那些看起来天生就会写程序的人,我是个完完全全的新手。

或者这会再花上我15年,但是我已经决定了。

本文转自:”经过15年的练习…“黑客志

古龙版永生

Posted by: luoshu   
十月 26th,
2011

(一)

“纵横远不远?”

“不远!”

“人就在纵横,纵横怎么会远?”

“永生好看吗?”

“好看!”

“神机出品的,怎么会不好看?”

那一天仙历上写着:初四日,惊蛰,宜决斗,忌婚嫁,炼宝。

天界凌云之颠,两个人搁着数十丈的距离背对背站着,俨然两尊雕像。

一个手托三十三天至宝,脚踏七彩霞光。

另一个头顶一本纪元史书,身披万道祥瑞。

托着至宝的,是当今天界“福不死”谱上排名第一的造化仙王秦鸿君。

持书的,是当今天界“不服死”榜上傲视群仙的纪元道尊方寒。

二人在此为“天界第一”的名号而决斗!

正午。

天气明朗,阳光艳丽。

一丝风也没有,云海这方天地间仿佛一切都是沉寂的。

突然,秦鸿君开口道:“你来了,我希望你没来。”

方寒道:“你在这,我多想你不在!”

秦鸿君道:“出招吧!”

方寒叹道:“为什么总有人急着去死?”

两人同时出手!

宝光书影只一闪,即逝!

亿万之刹那间后,两个人又搁着数十丈的距离背对背站着,只不过位置已经换了。

全宇宙没有人能清楚清他们是怎么交手的。

但是二人分明是胜负已定!

突然,秦鸿君笑了,而且笑得很开心。

一种只有在天河边上偷看了八个仙女洗澡才应该有的这种开心。

但是秦鸿君不是,他的笑是因为他做了一件他自己都不相信能够做到的事。

同时也是天界多少人梦寐以求的,有多少人一辈子都不能够做到的事。

因为他已经听到了方寒的书掉到了脚边。他赢得了天界第一的称号。

万界至尊是你的话你不会笑?

在天界最有名的易道仙王编著的《不服死榜》中关于方寒的资料是这样的:

名字:方寒

兵器:纪元始书,排名为宇宙第一,威力之猛当今宇宙无人可及

性格:暴虐成性

特点:常喜角色扮演,四处泡仙女,与一猥琐龙形影不离

口头禅:天上地下没人救得了你,不想死就跪下。通常伴随着右手拇指一掠鼻翼。

秦鸿君的笑容更加开心了。

因为他感觉到身后方寒的身体已经开始摇晃了。

一个人有了十成的把握能打败了他的敌人时,总是很开心的。仙王秦鸿君也不能例外。

但是秦鸿君的瞳孔突然收缩了,脸上露出了难以置信的神色。

因为他遇到了一件不可能的事情,如果不是在他面前发生的,大概他死也不会相信。

他听到方寒在笑,而且笑得比他还要开心!

秦鸿君变得面无表情,对方寒道:“你输了!”

方寒道:“哦?”

秦鸿君道:“你输了你不能输的决斗。”

方寒道:“哦?”

秦鸿君道:“你知不知道你输了会有什么后果?”

方寒道:“不知道。”

秦鸿君道:“你知不知道现在‘天界第一’‘万界至尊’的名号都已经变成我的了?”

方寒道:“不知道。”

秦鸿君道:“你为什么不知道?”

方寒突然咧开嘴笑得更加开心:“因为我想你不知道一件事情。”

秦鸿君道:“什么事情?”

方寒平静的说:“你只知道我已经摇晃了,但是却没有检查过自己的咽喉。”

秦鸿君的脸色突然变得十分苍白!

方寒又道:“你是第七个见到我用出‘纪元之刃’的仙王。”

秦鸿君道:“那些仙王现在在哪里?”

方寒道:“那六个现在都在地府里。”

秦鸿君的脸变的没有一丝血色。喉头“咯咯”作响,双眼如死鱼般的突出。

他至死也没有看清‘纪元之刃’是怎么发出的!

方寒却早已“哈哈”一声大笑踏上龙背,唱着“花未凋,月未缺,永生在何处?天河寻美眉!”乘龙而去。

(二)

风,冷风…

风起,寒风吹。

月,残月…

月升,残月夜。

人,男人。一个身着暗金衣服身材异常高大魁梧的中年男人。

冷风,残月,男人。在这夜里不得不让人联想到什么?是什么?我想很多人都会有不同的答案。

月下,美酒,佳人。

这是白海禅的答案,也是很多风流才子文人墨客想到的答案。但白海禅不是风流才子,更不是文人墨客,他只是一个没多少文化的盗墓贼,他能想到这些是因为第一次喝花酒时便是这种场景,而每个人对自己的第一次总是印象深刻的,盗墓贼也不例外。所以在这夜,他想到了美酒和佳人。

如果可以,白海禅会在这有月下找一家最好的青楼,喝最好的美酒,玩最漂亮的女人。这是他的想法,也是很多男人的想法。

但今晚他却不能,不是因为家里有一个美丽贤淑的女人在等他,更不是因为他没有钱了,而是因为他正在被人追杀,而且还是被一群人追杀。所以在这夜,虽有月下,却没有白海禅希望的美酒和佳人。

前面说了,白海禅是个盗墓贼,而盗墓贼干的事通常都是遭人恨的,所以被抓到的没一个好下场。但凡事总有例外,白海禅就是个例外,他十五岁出道,盗的墓成千上万,至今却从没被抓到过。这不能说他有多机敏,因为再机敏的人也有失手的时候,而盗墓贼一失手就会失去一切,包括自己的性命。白海禅也失手过,但他却没有死,他还活着,而且活得比很多人都要滋润。这只因为是他是一个武道高手,一个肉身十重的武道颠峰高手。虽然白海禅没什么文化,但有这点足够了,足够他用武力去解决很多问题。所以,即便现在正被大离国名门贵族的方家数百名精英高手追杀,白海禅也并不在意,因为他知道,这些人留不住他,过了今晚他就可以继续喝美酒,玩漂亮的女人,他能逃掉!

因此白海禅笑了,笑的很开心,很大声,很得意。他不能不得意,因为方家的追兵已逐渐被甩远,他相信很快就能摆脱他们,然后去最好的青楼,饮美酒,玩女人。

但就在下一刻,原本大笑的白海禅不笑了,奔跑的脚步也停了下来,明知后有强敌在追,但他还是停了下来。

这一切只是因为一个人,一个女人,一个美到让人窒息的女人。

万物失色的容貌,乌黑飘扬的长发,冰肌玉骨,风华绝世,在月下,一袭飘飞的白衣将其衬托得如画中仙子,那是一种不属人间的美和圣洁。

月下佳人,虽没有美酒是种遗憾,但有了绝代佳人,哪个男人还会在乎有没有美酒?白海禅就是那不在乎的人。

月下逢佳人,这本是任何一个男人都应该高兴和得意的事,但白海禅却高兴不起来,更得意不起来,因为他感到了危险,一种从未有过的危机感。

白衣女子:“你不该来的。”

白海禅道:“但我已经来了。”

白衣女子:“你拿了不该拿的东西!”

白海禅道:“它不是你方家的!”

白衣女子:“很快就是了。”

白海禅道:“你以为你能留下我?”

白衣女子:“能!”

白海禅道:“哦?”

白衣女子:“不相信?”

白海禅道:“为什么要相信?”

白衣女子:“我从不做没把握的事!”

白海禅道:“这么说我死定了?”

白衣女子:“是的。“

后面的追兵已近,白海禅却笑了,而且还是那种连续倒斗倒到了七个珍奇古董玉器才应该有的笑。

白海禅出手了,没人知道他是怎么出手的,因为知道的都已成了孤魂野鬼。

乌煞轮,这是白海禅的兵器,只有巴掌大小,但死在这件兵器上的人已成百上千。

白海禅自信当今武林中没人能接下这件暗器,因为不信的都已死了。但白衣女子偏偏不信,她会成为轮下亡魂吗?会,白海禅肯定道。

但事实非如人所愿,白衣女子不仅没有死,甚至连伤都没有,当一道电网生生将乌煞轮挡住时,白海禅脸色开始发白了!

白衣女子:“你输了。”

白海禅脸色苍白:“神通秘境…”

下一秒,白海禅没有丝毫犹豫,如野狗般散腿就逃…

身后,白衣女子飘然追去,一道道紫电在夜色下啪啪作响…

生死有命,福贵由天。

 

世界从来都不会是公平的,有的人生下来就拥有别人一辈子也难以求得的福贵,有的人就天生贫贱,为人奴仆。这是何等的不公,又是何等的不甘,有谁情愿做那牛马供人驱使?

 

或许会有那已灰心麻木之人,但总有人是不甘平凡的。正如月下的龙渊河边那个不断腾挪跳跃的身影,眼中的坚毅深深透露出少年人的不甘。

 

宁为乞丐,勿为人奴!

 

力竭之下,少年郎躺倒在柔软的河滩上,四肢周身传来的疼痛时刻刺激着少年,让他不由得再次想起生父曾经说过的话。

 

宁为乞丐,勿为人奴!这对生于大离方家家奴的少年来说无异于登天之难,他根本不可能脱离得了方家,连当乞丐都没机会!但他又怎能甘心?就这样做一辈子的奴仆?不!绝不!看着星空,少年再次在心中发誓道。他冒死偷学武艺不就是为了摆脱奴仆身份吗?不会放弃的。躺在河滩,少年静静地看着星空想道。

 

他喜欢这样看着星空,这算是种爱好,他觉得人只要还有爱好,就说明生活还没有绝望,只要坚持,总会有希望的。

 

良久,少年轻笑一声,正准备起身回家,却瞥见了一个“人”漂到了河滩上…暗金华服,身材魁梧,身上一阵焦臭味,让少年想起了以前烤糊了的野猪肉…犹豫了下,少年小心地走了过去…

 

白海禅从不相信命,以前不信,现在更不信了,他曾经认为自己哪天会死在哪个墓穴里,就像捕蛇者死于蛇口那样,但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会死在一个女人手里,还是一个容颜绝世的女人手里。不是说因果报应吗?我不是采花贼啊?这是白海禅掉入龙渊河中的最后一个想法。很好笑,但他却已笑不出来。

 

感觉有人在移动自己的身体,白海禅就知道自己暂时还没死,他突然有种想哭的感觉,活着真好啊!他想喊出这句话,但却感到一阵剧痛。该死的小娘皮,下手真狠啊!他在心里骂道。

 

缓过劲,白海禅翻身坐起,却将身边的少年吓得半死。他想笑,但又忍住了,他知道自己没多少时间来笑了。

 

白海禅看着少年道:“你叫什么?”

 

少年道:“方寒!”

 

白海禅继续道:“你可愿拜我为师!”

 

少年立马磕了头,开口道:“师傅!”

 

白海禅大笑:“你既已拜我为师,便要替我办两件事!”

 

少年道:“好!”

 

白海禅继续道:“第一,我死后要保存好我的尸体,来日为师尚有复活的机会…此事你要这般这般…”少年点头。“第二,我是被那个叫方清雪的小娘皮伤成这样的,来*要替我报仇,把她泡到手后马上甩了她,否则我难解心头之恨…“

 

少年:“……”

 

此后一番传功教法后,一代盗墓之王白海禅就此逝去,留下了一个在盗墓贼中代代相传的盗墓神话…

 

萧炎和林动

Posted by: luoshu   
十月 25th,
2011

萧炎:我认识你,你是林动,放眼整本武动乾坤,也是凤毛麟角般的存在。
林动:我也认识你,你是萧炎,一出手,就能震惊整本斗破苍穹
萧炎:想当年,在乌坦城,我们萧家是三大势力之一
林动:想当年,在青阳镇,我们林家是四大势力之一
萧炎:想当年,在乌坦城,我得到了一枚戒指
林动:想当年,在青阳镇,我得到了一枚符文石
萧炎:我的戒指里有药老,他来历神秘
林动:我的符文石里有貂爷,他来历也神秘
萧炎:乌坦城有个拍卖行,我常在那里卖丹药
林动:青阳镇有个地下交易所,我也在那里卖丹药
萧炎:我有个妹妹叫熏儿,不是亲生的
林动:我也有个妹妹叫青檀,也不是亲生的
萧炎:我的红颜知己小医仙是厄难毒体,本来很受罪,控制了毒丹就厉害了
林动:我的青梅竹马青檀是阴煞魔体,本来也很受罪,控制了阴丹也厉害了
萧炎:我的目标是上云岚宗,击败纳兰嫣然
林动:我的目标是去大炎林家,击败琳琅天
萧炎:我还有个身份,是炼丹师
林动:我也有个身份,是符师
萧炎:我们炼丹师靠得是精神力
林动:我们符师靠得也是精神力
萧炎:我们那有座塔叫丹塔
林动:我们那有座塔叫符塔
萧炎:药老带我去修炼
林动:貂爷陪我去修炼
萧炎:我修炼的目的是去找异火
林动:我修炼的目的是去找祖符
萧炎:有了异火我就是强大的炼丹师,实力倍增
林动:有了祖符我就是强大的符师,实力也倍增
萧炎:我的第一次给了美杜莎
林动:我的第一次给了绫清竹
萧炎:我的第一次……不是自愿的……我失控了
林动:我的第一次……也不是自愿的……我也失控了
萧炎:完事之后,美杜莎要杀我,却又救了我
林动:完事之后,绫清竹也要杀我,也又救了我
萧炎:……
林动:……
萧炎:我是一个叫土豆的家伙写出来的
林动:我也是一个叫土豆的家伙写出来的
萧炎:如有雷同
林动:实属巧合
转自http://tieba.baidu.com/p/1258655575

沙之书

Posted by: luoshu   
十月 25th,
2011
“我并非是为了少数精选的读者而写作的,这种人对我毫无意义。
我也并非是为了那个谄媚的柏拉图式的整体,它被称为‘群众’。
我并不相信这两种抽象的东西,它们只被煽动家们所喜欢
。我写作,是为了我自己和我的朋友们;
我写作,是为了让光阴的流逝使我安心。”
——博尔赫斯,
《沙之书》前言

阿基米德群牛问题

Posted by: luoshu   
十月 23rd,
2011
 公元前3世纪下半叶古希腊科学家阿基米德在论着《群牛问题》中记载了本问题。原文用诗句写成:
  朋友,如果你自认为还有几分聪明,
  请来准确无误地算一算太阳神的牛群,
  它们聚集在西西里岛,
  分成四群悠闲地品尝青草。
  第一群象乳汁一般白洁,
  第二群闪耀着乌黑的光泽。
  第三群棕黄,
  第四群毛色花俏,
  每群牛有公有母、有多有少。
  先告诉你各群的公牛比例:
  白牛数等于棕牛数再加上黑牛数的三分之一又二分之一。
  此外,黑牛数为花牛数的四分之一加五分之一,再加上全部棕公牛。
  朋友,你还必须牢记花牛数是白牛的六分之一又七分之一
  再搭上全部的棕色公牛。
  但是,各群的母牛都有不同的比例:
  白色的母牛数等于全部黑色公母牛的三分之一又四分之一。
  而黑母牛又是全部花牛的四分之一加上五分之一,
  请注意,母牛公牛都要算进去。
  同样的,花母牛的数字是全部棕牛的五分之一加六分之一。
  最后,棕色母牛与全部白牛的六分之一加七分之一相一致。
  朋友,若你能确切地告诉我这些公牛母牛膘肥体壮、毛色各异,
  一共有多少聚集在那里,
  你就不愧为精通算计。
  但你还称不上聪明无比,
  除非你能回答如下的问题:
  把所有的黑白公牛齐集一起,
  恰排成正方形,整整齐齐。
  辽阔的西西里岛草地,
  还有不少公牛在聚集。
  当棕色的公牛与花公牛走到一起,
  排成一个三角形状。
  棕色公牛、花公牛头头在场,
  其他的牛没有一头敢往里闯。
  朋友,你若能够根据上述条件,
  准确说出各种牛的数量,
  那你就是胜利者,
  你的声誉将如日月永放光芒。